
移民從來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在移民前后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狀況從而拖延移民時間,因此提前做好移民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今天,咱們不說其他的,咱說說移民丹麥生活后我們需要了解的丹麥一些優勢產業的發展狀況,了解了這些將有利于各位有目標的去進行投資和創業。
一、丹麥優勢產業情況
(一)航運業
航運業是丹麥傳統的支柱產業,對丹麥的國民經濟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2007年,丹麥對外服務貿易總收入為3337.65億丹麥克朗,其中對外航運服務為1719.84億克朗,占收入總額的51.5%。2007年,丹麥對外航運服務的順差為455.96億克朗,對外服務貿易總順差為404.19億克朗,貨物加服務貿易總順差為357.33億克朗。由此可見,航運業是丹麥國際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彌補了其他服務業和貨物貿易的逆差。
丹麥航運業的主要力量是遠洋商船隊,近年來,其運能一直在穩步增長。以馬士基公司為代表的丹麥船公司擁有世界最先進的大型遠洋船舶。據丹麥船東協會的最新統計(截止2008年5月份),丹麥船東擁有丹麥旗的船只有514艘,運能為1130萬載重噸;在建的新船有332艘,運能達1140萬載重噸;此外,丹麥船公司通過簽訂長期租船協議,還經營著眾多的外部運力。丹麥航運公司控制著世界商船隊中7%的船舶,提供的海運服務占世界航運業市場份額10%。丹麥船隊的船舶種類構成主要為集裝箱船、化學品油輪、冷藏船和液化氣船,其載重噸位占世界航運市場上同類商船的比重分別為5%、2.0%、1.3%和1.0%。丹麥船隊的現代化程度高,船齡輕,平均船齡為7年,而全球平均船齡為11.6年。丹麥船隊的新船比例高,意味著丹麥航運業技術先進,作業效率高,在海運安全方面有較大的競爭優勢。丹麥航運業成功的重要基礎是依靠高質量的運輸綜合服務,海運業的集裝箱化和快速裝卸的滾裝運輸極大地提高了運輸效率,丹麥船公司順應了海運發展的這一新趨勢,并將集裝箱的海運與鐵路、陸路相連通,實現了“門到門”的便捷服務和建立各類商品的物流網絡。
丹麥航運業面向世界,其95%以上的營業額來自國際業務,75%的營業額來自歐洲以外的市場。丹麥航運業海外市場最大的是美國,中國已成為其第二大市場,日本則位居第三。
丹麥成為世界航運大國的重要標志是擁有世界最大的集裝箱海運企業——AP穆勒馬士基集團。
馬士基集團總部設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在全球12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辦事處,雇員逾11萬名。該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集裝箱航運公司,擁有550多艘集裝箱船,總箱量達150萬個標準集裝箱。馬士基除擁有龐大的班輪船隊外,還經營著相當規模的油輪、液化氣船、散貨和專用船、供給船和海上石油鉆井平臺。
(二)能源環保產業
丹麥是舉世公認的能源問題解決得最好的國家之一。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后,丹麥大力調整能源結構,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能源效率,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探索出了一條能源“高效、清潔、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從1980年至今,丹麥的GDP增長了近60%,但能源消耗基本維持不變,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
丹麥是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鋒,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2006年,丹麥可再生能源在整個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已經達到15.3%。可再生能源包括不含二氧化碳(CO2)的能源,例如風能和太陽能;還包括CO2自我平衡的天然燃料,例如秸桿和木屑,其在燃燒時放出CO2,但在生長過程中卻從大氣中吸收CO2。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石油和煤等礦物燃料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對保護環境也有重要意義。
丹麥的風力發電、桔桿發電、垃圾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超超臨界鍋爐等清潔高效燃煤技術,以及熱電聯產技術和規模等都屬世界著名。另外,丹麥也處于“氫能社會”研究與開發的技術前沿,此外還有生物燃料,如生物乙醇和沼氣。盡管丹麥的氣候條件并不怎么理想,但仍十分重視對太陽能的利用。另外,對燃料電池、潮汐能的研發也十分重視。伴隨著能源領域特別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發展,丹麥逐步培育出了一批擁有世界頂尖科技的能源領域知名企業。
丹麥擁有世界著名的風機制造商維斯塔斯公司(Vestas Wind Systems A/S)。風機制造始于 1979 年,其核心業務為風力發電系統的開發、制造、銷售、市場開拓和維護,維斯塔斯公司風力發電機以高效和可靠而著稱,是世界上著名的風電系統供應商。該公司在全球50多個國家已安裝 26000 多臺風機發電,其所制造和銷售的風機產品約占世界風力發電市場份額三分之一。
(三)農業
丹麥是傳統的農業國家,以作物種植、家畜飼養為主。幾百年以來,農業一直是丹麥的主要產業,雖然從事農業的人口持續的下降,農業在丹麥的社會里仍然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丹麥耕地占國土面積的62%,從業人員僅有8萬人,即全國520萬人口的1.5%從事農業生產,對國民經濟貢獻率為3.5%左右(上世紀60年代為20%左右)。盡管如此,丹麥的農場生產農產品足夠供給1500萬人消費,農業在丹麥經濟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丹麥農產品的三分之二用于出口,農產品出口額占全部出口的16%。
目前,丹麥是世界上最大的牧草種子生產國和出口國、最大的豬肉出口國和最大的生貂皮生產國和出口國。
丹麥王冠集團是全球最大的豬肉出口商。每年屠宰生豬屠宰量占丹麥全國的93.6%,占歐洲屠宰量的8.2%,占世界屠宰量的2%。目前擁有26個生豬屠宰加工廠、8個肉牛屠宰加工廠、3個零售包裝廠、2個分銷部和3個銷售分公司。
丹麥最有名的奶產品加工企業是ARLA FOODS(阿拉乳品公司)。阿拉乳品公司是丹麥MD Foods 公司和瑞典Arla公司兩家乳品合作社企業于2000年4月17日正式合并而成,這是合作社歷史上的第一起跨國合并。MD Foods是丹麥最大的乳品集團,占丹麥乳品市場的90%以上;瑞典的Arla公司占本國市場約60%。目前,阿拉乳品公司是歐洲最大的乳品集團。
丹麥生豬飼養和繁殖技術、貂的養殖技術都居世界前列。
二、丹麥推動企業創新的措施
(一)為企業創新提供財政支持
丹麥政府采取了兩個具體措施提供對創新的財政支持,一是提供商業發展的財政支持,二是提供股權保障計劃以及公司發展計劃支持。前者成立于1992年,主要是向商業化發展提供種子資金,但由于運作不太理想,2001年修改有關規定,明確將增強對新項目和新企業的支持,并且投資以市場化運作,比如根據項目的實施情況而采取不同的股權和貸款利率。后者主要是政府對創新項目提供50%的風險保證金,以引導私營企業向該創新項目投資。
為了支持小型企業的研發活動,丹麥政府設立“丹麥增長基金”,為小型創新企業提供種子資本,到目前共向企業投入20億克朗研發啟動資金,還吸引了近2.84億克朗的銀行擔保貸款。為了促進該增長基金的良性發展,2004年對其使用范圍作出新的法律修訂,允許該基金運用自行資本對新型公司進行投資,使得基金可以從成功的商業投資項目中獲取更多的收益,從而從事更多的風險投資項目。
(二)用稅收優惠激勵企業研發
丹麥對企業的研究投入實施稅收減免。根據議會通過的決議,丹麥政府面向中小型企業制定優惠政策,提出“科學轉化為生產”的行動計劃,增強公共科學研究以及企業界直接的合作,如果中小型企業提供研究經費并參與公共研究機構的合作項目,可得到150%的稅收減免,同時政府將簡化行政程序使得企業更方便地申請和運作。
2001年4月丹麥議會對稅收法案作出增補,為鼓勵企業對研發的投入,規定私營企業為丹麥公共研究機構共同開展的研究而投入的研究經費可享受一定程度的稅收減免。同時,為吸引高水平的研究人員從事研發,提出25%稅收減免計劃,即從事科研活動的研究人員在前三年可減免25%的個人所得稅。此外,還推出對期權、股權收益稅收期限作出新的規定,即在實際收到分紅所得時才行付稅,以刺激公司和研究人員參與創新研發活動。
(三)用孵化器支持企業創業
從1998年開始丹麥開始建立創新孵化器,其主要目標是通過孵化手段支持創新創業。為了更好地通過創新孵化器增強研究成果商業化的能力,從2002年開始建立新的資助模式,其主要措施是提高孵化器吸引更多私人資本的能力,并建立其與大學和其它研究機構之間的網絡。創新孵化器將提供公共風險資金,企業開發計劃,市場調研,知識產權保護等服務。
(四)加強創新教育
丹麥政府支持創建丹麥企業家學院(The Danish Academy of Entrepreneurship),培育新一代企業家。2003年10月,部際委員會提出設立丹麥企業學家院的動議,其目的是增強丹麥年輕一代有關創新、創業以及企業家基本素質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學院將主要包括短、中、長期不同水平的教育,并涵蓋已經具有研究、教育能力和經驗的機構網絡,學院將建成面向企業的活動中心,并促進丹麥教育系統的能力建設,使得更多的學生能成為企業家。
三、國際研發和科技發展合作
丹麥高度重視對外合作,特別是隨著與歐盟合作領域的不斷擴大和深化,迫切需要從更高的研究政策上考慮,爭取從歐盟合作中獲取最大利益。歐盟研究和技術發展框架計劃在丹麥參與國際合作中的重要性也因此越來越高,這一框架計劃旨在提高歐盟國家的國際競爭力。在歐盟的支持下,丹麥各大公司、學校及研究機構積極參與研究與發展的國際合作。丹麥科技創新部也采取措施鼓勵丹麥有關部門參與框架協議。
丹麥還對外簽署了一系列雙邊協議,以推動相關領域科技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