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瑞典生育保險政策看如何避免女性因生育被就業歧視
男女同工同權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特別是現代社會大量工作并不需要體力支撐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但是女性由于要負擔生育責任,會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工作或者滿負荷工作,從而在就業市場上受到大量歧視。現實生活中很多單位不愿意雇傭已婚未育女性,有時候勉為其難的雇傭也會非法地約定工作幾年內不得生育。
女性生育雖然無法為工作單位創造價值,但是生育的價值卻并不僅僅只在于家庭,它對整個社會都有無可替代的巨大價值。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已迫在眉睫。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60周歲及以上人口24090萬人,占總人口的17.3%。據推測,2018年我國人口平均年齡將接近40歲,而2050年的平均年齡將為50歲,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的42.2%。
而與此同時,生育率逐年下降,在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前2015年的生育率僅為12.11‰,放開二胎后2016年生育率上升為12.65‰,但2017年又下降到12.43‰。有專家預計,五年內生育率會再次低于2015年的12.11‰。本次兩會已經有人提議放開三胎以促進人口生育。

下面來看一下我國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另外,晚育產假的規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已經取消,修正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國各地的規定標準不一,應以當地最新頒發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準。
目前福建、黑龍江、廣西女性產假最長,為180天。
男性陪產假: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河南、甘肅、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產假期限最長。根據新版計生條例,河南的護理假為1個月,甘肅和云南的護理假為30天。
所以,男女產假相差的這5個月可能就是女性在職場因生育而被歧視的主要原因。
下面我們來看看號稱全球假期最長的瑞典是怎么解決這個問題的:
瑞典,世界經濟論壇(WEF)《2017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世界男女平等排行榜全球第5位(我國第100位),世界人均GDP排行榜第12位(我國第74位),基尼系數0.23全球最低(我國0.48,全球137個國家中位列第27名),其社會發展水平和對平等的重視程度均高于我國。
“依瑞典社會福利保障局規定,新生兒父母總共享有480個工作日的休假時間(注意是工作日,不僅僅是16個月)。如新生兒為雙胞胎,則父母休假時間在480天的基礎上再延長180天。這480天(或480+180天)休假時間由新生兒父母協商分配,但父母每一方必須休假至少60天時間。”
如果父親只休假60天,妻子可以休假420天,加上正常周末假期,妻子可能要休假長達兩年,這樣肯定會在就業方面受到更多的歧視。
為此,瑞典出臺了專門的“產假平等獎金”——從2008年7月1日開始,瑞典休產假的人們還可以獲得一個額外的獎勵:因父母雙方平分假期而獲得的國家補貼。按照480天生育假計算,如果新生兒父母的休假時間越趨于“對半分”,則每日可獲得的補貼就越高(休假一方低于90天則沒有獎金)。通過這種激勵的方式鼓勵男女雙方盡可能地平分假期。由于不論男女均可能請長期的產假,所以在就業市場上就會減少很多專門針對女性的歧視。

當然,這樣做也并非沒有代價。瑞典的稅收占GDP比例超過50%,為全球最高的國家之一(我國財政收入占GDP比例為30%左右),個人工資所得稅的免征額為每月1566克朗(約合1100人民幣),我國為3500元人民幣。這種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體系也帶來不少社會問題。
由于工作和不工作的人稅后收入可能相差不到20%,使得人們過分依賴國家給予的豐厚福利,寧愿失業在家、坐享其成,也不愿融入社會、自食其力。一方面失業人員過分依賴政府為其提供福利,不愿就業;另一方面在職人員抱怨賦稅過高,太不公平。這種情況極大地打擊了人們工作的積極性,致使效率降低,社會惰性日益助漲,競爭力衰退,經濟增長緩慢。

